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社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制定了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六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其中,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方面并将实行差异化支持,即投资比例管理和投资限额管理,同时加强了监督检查力度。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一)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支持脱贫地区县的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建设;
(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支持中高等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改善学校教学和生活条件;
(三)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中央高校“双一流”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在京高校疏解及南疆高校建设,中西部高校(含部省合建高校)建设,优质医学和师范院校建设。
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一)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
(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人群医疗卫生服务补短板;
(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一)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
(三)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
(四)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五)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
(一)社会福利服务设施;
(二)退役军人服务设施;
(三)残疾人服务设施。
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
(一)体育公园;
(二)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
(三)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
(四)社会足球场地;
(五)健身步道;
(六)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
(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能力提升项目;
(二)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
(三)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四)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和儿童友好城市示范建设项目。
以下为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社会领域相关专项
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社会规〔2021〕525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领域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十四五”时期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管理工作,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支撑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六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